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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法规
不锈复合钢冷轧薄钢板的表面加工应符合表中规定
2010-08-18 15:461012
2.8.2不锈复合钢冷轧薄钢板的表面加工应符合表中规定
表面加工等级
表面加工要求
No.2
冷轧后进行热处理、酸洗或类似的处理
No.2B
冷轧后进行热处理、酸洗或类似处理加工,ZUI后经冷轧获得适当光洁度
2.8.3不锈复合钢冷轧薄钢板的表面加工表面组别应符合表中的规定
组 别
表面质量特性
Ⅰ级表面
钢板两面允许有深度不大于钢板厚度公差之半,且不使钢板小于允许ZUI小厚度的一般的轻微麻点、轻微划伤、凹坑和辊印
钢板反面超出上述范围的缺陷允许用砂轮清除,清除深度不得大于钢板厚度公差
Ⅱ级表面
钢板表面允许有深度不大于钢板厚度公差之半,且不使钢板小于允许ZUI小厚度的下列缺陷。正面:一般的轻微麻点、轻微划伤、凹坑和辊印。反面:一般的轻微麻点、局部的深麻点、轻微划伤、压痕和凹坑。
钢板两面超出上述范围的缺陷允许用砂轮清除,清除深度正面不得大于钢板复层厚度之半,反面不得大于钢板公差
不锈复合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的拉延级别应符合GB5213─85中的F级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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